常州卡斯特铝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323972306P
住 所: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2966 号
法定代表人:盛*春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依据
2024年4月1 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 时,你单位制芯工序正在生产,制芯工序的原辅材料由二氧化硫改用三乙 胺吹入酚醛树脂中加速树脂硬化,并配套建设了三乙胺废气配套酸喷洗吸 收处理装置。经查,你公司改变制芯工序生产工艺,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使用至今。
以上事实有:2024年4月1 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4年4 月2日《调查询问笔录》(被询问人:沈坤);现场检查拍摄照片7张;“新建6万吨高端优质铝铸件及铝压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材料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二、 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三 、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形式和拒不改正的法律后果
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如你单位逾期 不改正,我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你单位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向常州市人 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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