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在2023年度全市实施“532”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全区各单位、部门推荐,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确定中共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委员会为党建引领类先进集体拟推荐表彰对象,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水北社区居民委员会、江苏省华罗庚中学为民生保障类先进集体拟推荐表彰对象;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姜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四科科长蔡蓓为民生保障类先进个人拟推荐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全区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至3月2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电话:0519—82875058;传真:0519—82821109;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市民中心A座825室。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