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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公示
  信息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1、 工程名称:新城首府一期项目8-11#楼、2、3、5#配套楼及北侧地下室

2、 建设单位:常州新城创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施工单位:常州市科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 公示事由:依据《关于印发金坛市房地产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坛政办发〔2015〕40号)规定,该工程缺陷责任期已满5年,申请最终返还该工程质量保证金。

5、 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5日。

6、 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并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0519—82698512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东环一路669号院5号楼203室。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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