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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供热销售价格的通知
坛发改字〔2024〕28号
江苏加怡热电有限公司:
为有效疏导煤炭价格对供热成本的影响,更好的组织汽源保供,参照《常州市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办法》,综合考虑用热企业承受能力和衔接周边城市价格水平,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调整贵司供热到户中准价格为226.2元/吨,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10%。
经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确认达标排放,并取得脱硫、脱硝上网电价后,销售价格可在浮动后价格基础上另加不超过5元/吨脱硫汽价和3元/吨脱硝汽价。
贵司须加强内部管理,安全生产,降本增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切实做好本次调价的宣传和用户沟通工作。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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