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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1XC/2024-0001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报告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1-31 公开日期 2024-01-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市民中心A座825室,联系电话:0519—8287505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阳光政府建设为抓手,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强化政策解读,更好地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养老、医疗、生态环境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公开实效。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其他政策性文件、通知、报告等1457件,指导部门同步配套政策解读34篇,发布新闻发布会实录5场,开展在线访谈1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据《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流程。一年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46件,2022年结转2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1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2件),另有17件申请按照《条例》要求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99件,占42.9%;不予公开19件,占8.2%;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89件,占38.5%;不予处理20件,占8.7%;其他处理4件,占1.7%。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产生、流转、保管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各栏目信息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重要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服务管理水平,推动系统功能提档升级。进一步科学调整公开栏目、优化版面设计、完善功能设置、升级智能检索系统、加强网站维护管理,并为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开设专题专栏进行集中展示,提升群众信息查阅便捷度和满意度。认真做好热点舆情应对工作,落实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及时处理答复。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监管,定期对运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发布规范、互动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切实加大指导、督促、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检查机制,结合国家、省政务公开评估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公开内容保障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考核。认真完成上级工作部署,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3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17

行政强制

16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82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3

1

0

0

0

2

2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6

0

0

0

0

1

8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4

0

0

0

0

0

1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7

1

0

0

0

0

6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0

0

0

0

0

1

2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4

0

0

0

0

0

14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28

1

0

0

0

2

2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7

0

0

0

0

0

1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3

4

17

2

36

24

2

1

3

30

7

0

0

1

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解读渠道和形式较为单一,解读质效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三是基层政务公开的全面性和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不断拓展工作内涵,继续丰富重要文件政策解读形式,综合采用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注重对政策制定背景、目的意义、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针对性地回应民生关切问题。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各项部署要求,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全力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

三是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创新举措,为基层群众更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等服务,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全区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3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68件,政协委员提案165件,所有建议提案答复均在规定办理期限内圆满完成,办理满意率达100%。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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