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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1XC/2024-0001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报告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4-01-30 发布日期 2024-01-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本机关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市民中心A座825室,联系电话:0519—82875058)。一、总体情况2023年,本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机关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市民中心A座825室,联系电话:0519—8287505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阳光政府建设为抓手,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其他政策性文件、通知、报告等64件,指导部门同步配套政策解读34篇,发布新闻发布会实录5场,开展在线访谈1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组织开展了全区依申请公开实务培训,提升办理能力,规范办理流程。区政府及政府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网络申请12件、纸质申请9件;当年办结17件(其中1件为2022结转件),结转下年度办理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相关业务科室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展示。按照保密审查相关要求,做好文件的公开性审核,准确标注文件公开属性,并及时移交纸质文本至区档案馆。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服务管理水平,推动系统功能提档升级。督促各部门及时完成政府门户网站重点栏目制作,及时更新栏目内容,通过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认真做好热点舆情应对工作,落实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及时处理答复。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监管,定期对运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发布规范、互动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本机关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专门科室和人员,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制度,连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考核。认真完成上级工作部署,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健康发展。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1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1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1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2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办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工作逐步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待加强,处理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还不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群众参与程度较弱。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各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不断拓展工作内涵,采用新闻链接、图文、小视频、在线调查等形式向群众展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解读政策,提高群众参与度。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各项部署要求,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全力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

三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建立健全公开栏、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方式,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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