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朱林镇水利工程调度方案》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金坛区朱林镇水利工程调度方案
第一章 概况
第一条 水系及工程布置
朱林镇境内河道纵横交错,水系十分发达。境内共有区、镇、村级河道43条,其中区级河道有丹金溧漕河、薛埠河、薛埠北河、西岗大河、通济南河、罗村河、河口河、社头南北大河8条;镇级河道有川心河、东大圩内河、都圩内河、红旗圩中心河、圩桥河、黄梅闸河等17条;村级河道有东坵内河、后北河、三星西圩河、铜板河、西洋圩内河等18条。要水流方向为自北往南,自西向东,汇入丹金溧漕河。
1.洪涝防御体系
圩区洪涝防御体系
朱林镇境内主要圩区有西岗联圩、东大圩、长兴圩、红旗圩、新农圩、沙桥圩、钱城圩、朱家圩、西洋圩,共计9处。现状建有洛公西排涝站、洛公东排涝站、东大圩东排南站、北闸口排涝站、双宏排涝站、都圩排涝站、高桥排涝站、东大圩西闸排涝站、朱家排涝站、长兴排涝站、钱城排涝站、庄房排涝站、老虎坝排涝站、东坵排涝站、南盘五叉河排涝站、屯山圩排涝站、西凤圩排涝站、新农圩闸站、高桥大圩排涝站、朱家圩闸站、后北河南站、后北河北站、西洋圩排涝站、小新圩排涝站、韦家排涝站、东大圩排涝站、王家排涝站、黄金闸站、毛家桥排涝站、永丰闸站、钱城圩排涝站、双桥水利枢纽、沙湖排涝站、洛公闸站等34座,洪涝防御体系基本建立。
2.抗旱能力
朱林镇共有大小引水灌溉站54座,总功率2224kw,引水流量20.09m³/s。
第二条 防洪排涝标准
1.防洪标准:朱林镇按50年一遇设防,设计洪水位为6.60m。
2.排涝标准: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原则,排涝标准采用 20 年一遇最大24小时降雨230mm,不受灾。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朱林镇境内水利工程在发生可能对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的水旱灾害时的应急调度处置工作。
第二章 调度原则
第四条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洪、科学调度的原则。
坚持节水优先、节约用水、计划用水的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安全第一、统筹兼顾的原则。
第五条
根据气象及水文预报数据,当区域发生标准以内洪水时,及时启用防洪工程。运用先进的监控手段,科学指挥和合理调度。前期可利用内、外河水位差短暂抢排区域涝水,当内、外河水位基本持平且降雨强度加大时,关闭节制闸并启动机泵排涝,依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防洪工程运用次序、运用时机、运用规模,降低工程运行成本。当遭遇超标准洪水,防洪排涝工程调度统一服从区防指调度。
当丹金溧漕河水位高于旱限水位时,实施正常水量调度;当低于旱限水位时,实施抗旱水量调度,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兼顾农业及其他用水。
第三章 代表站及特征水位
朱林镇洪水调度代表水文站为丹金漕河——金坛(二)站,旱情调度代表水文站为长荡湖——王母观站。金坛(二)站设防水位4.60m,警戒水位5.00m,保证水位6.00m,历史最高水位6.65m;王母观站旱限水位3.00m。
第六条 洪水调度水位
1.5.00m≤金坛(二)站水位<5.50m的洪水蓝色预警。
2.5.50m≤金坛(二)站水位<6.00m的洪水黄色预警。
3.6.00m≤金坛(二)站水位<6.37m的洪水橙色预警。
4.金坛(二)站水位≥6.37m的洪水红色预警。
第七条 旱情调度水位
1.3.10m≥王母观站水位>3.00m的旱情蓝色预警。
2.2.85m≥王母观站水位>3.00m的洪水黄色预警。
3.2.75m≥王母观站水位>2.85m的洪水橙色预警。
4.王母观站水位≤2.75m的洪水红色预警。
第八条 圩区防洪工程调度水位
朱林镇境内主要圩区有西岗联圩、东大圩等15个。圩区调度代表站水位特征值详见表2。
表2 朱林镇圩区调度代表站水位特征值
序号
|
所在圩区
|
启抽水位
(m)
|
控制最高水位
(m)
|
最低水位
(停机水位)
(m)
|
预降水位
(m)
|
1
|
西岗联圩
|
4.5
|
5.0
|
4.2
|
4.0
|
2
|
东大圩
|
4.5
|
5.0
|
4.2
|
4.0
|
3
|
长兴圩
|
4.5
|
5.0
|
4.2
|
4.0
|
4
|
红旗圩
|
4.5
|
5.0
|
4.2
|
4.0
|
5
|
新农圩
|
4.5
|
5.0
|
4.2
|
4.0
|
6
|
沙桥圩
|
4.5
|
5.0
|
4.2
|
4.0
|
7
|
钱城圩
|
4.5
|
5.0
|
4.2
|
4.0
|
8
|
朱家圩
|
4.5
|
5.0
|
4.2
|
4.0
|
9
|
西洋圩
|
4.5
|
5.0
|
4.2
|
4.0
|
第九条 超标准洪水调度水位
根据朱林镇现状防洪能力和超标准洪水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以丹金漕河——金坛(二)站的水位作为衡量超标准洪水的判别依据,将超标准洪水等级由高至低划分为超标准Ⅰ级(100一遇设计水位6.97m)、超标准Ⅱ级(50年一遇设计水位6.60m)两个调度级别,均用红色表示。
超标准Ⅰ级:金坛(二)站水位达到6.97m,且呈持续上涨趋势。
超标准Ⅱ级:金坛(二)站水位达到6.60m,且呈持续上涨趋势。
第四章 工程调度
第十条 朱林镇调度方案
朱林镇防洪调度方案主要有:一是经通济南河,进入丹金溧漕河,流入长荡湖,东入新孟河、滆湖、太湖;二是经薛埠河,进入丹金溧漕河,流入长荡湖,东入新孟河、滆湖、太湖。朱林镇引水调度方案主要是沿江枢纽引水经京杭运河、新孟河,入丹金溧漕河、通济南河、薛埠河。
第十一条 防洪分区
结合水利规划及朱林镇地形特点将整个朱林镇划分为9个防洪分区:西岗联圩片区、东大圩片区、长兴圩片区、红旗圩片区、新农圩片区、沙桥圩片区、钱城圩片区、朱家圩片区、西洋圩片区。
西岗联圩片区,该区域位于西岗大河以西、薛埠北河以南、薛埠河以北,面积16.96km2。
东大圩片区,该区域位于西岗大河以东、丹金溧漕河以西东。面积9.47km2。
长兴圩片区,该区域位于通济南河以西、薛埠北河以北、黄梅闸河以东,面积6.58km2。
红旗圩片区,该区域位于朱林集镇以东,面积6.68km2。
新农圩片区,该区域位于薛埠河以南、罗村河以北,面积3.71km2。。
沙桥圩片区,该区域位于通济南河以西,面积2.82km2。
钱城圩片区,该区域位于黄梅闸河以西,面积2.7km2。
朱家圩片区,该区域位于薛埠河以南,面积1.64km2。
西洋圩片区,该区域位于河口河河以南,面积1.62km2。
第十二条 洪水调度
1.西岗联圩片区:该片区洪水期间通过洛公西排涝站、洛公东排涝站、双宏排涝站、高桥排涝站、高桥大圩排涝站、黄金闸站、洛公闸站向丹金溧漕河排水,区域大洪水或其他紧急情况下根据金坛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调度。
2.东大圩片区:该片区洪水期间通过东大圩东排南站、北闸口排涝站、东大圩西闸排涝站、东大圩排涝站向西岗大河、丹金溧漕河排水,区域大洪水或其他紧急情况下根据金坛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调度。
3.长兴圩片区:该片区洪水期间通过王家排涝站、长兴排涝站、向通济南河、薛埠北河排水,区域大洪水或其他紧急情况下根据金坛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调度。
4.红旗圩片区:该片区洪水期间通过老虎坝排涝站、东坵排涝站、永丰闸站,向圩桥河、西岗大河、通济南河排水,区域大洪水或其他紧急情况下根据金坛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调度。
5.新农圩片区:该片区洪水期间通过都圩排涝站、新农圩闸站向都圩河排水,区域大洪水或其他紧急情况下根据金坛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调度。
6.沙桥圩片区:该片区洪水期间通过沙湖排涝站向西岗大河排水,区域大洪水或其他紧急情况下根据金坛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调度。
7.钱城圩片区:该片区洪水期间通过钱城排涝站、钱城圩排涝站向河口河、黄梅闸河排水,区域大洪水或其他紧急情况下根据金坛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调度。
8.朱家圩片区:该片区洪水期间通过朱家排涝站、朱家圩闸站向薛埠河、强家河排水,区域大洪水或其他紧急情况下根据金坛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调度。
9.西洋圩片区:该片区洪水期间通过西洋圩排涝站向西洋圩河排水,区域大洪水或其他紧急情况下根据金坛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调度。
第十三条 引水调度
当朱林镇各片区河道水位低于3.30m,不能满足生态、生活、生产需求时,及时实施水量调度,使各片区河道代表性水位高于3.30m。
第五章 非常措施
第十四条 超标准洪水
超标准II级调度方案:
当6.60m≤金坛(二)站水位≤6.97m时,朱林镇的主要洪水调度方案如下:
镇主要领导、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到位,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状态,镇领导及防指成员单位领导必须到岗到位在各自的负责范围内指挥抗洪抢险。做好低洼圩区、园区的关闸、开机排涝等工作,24小时不间断开展圩堤巡查。做好水情、雨情、工情的资料收集,及时分析汛情变化、灾情发展。所有防汛人员的通汛设备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水情、工情变化。做好防汛抢险物资调用准备和抢险队伍召集,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投入抗洪抢险。随时与区防指联系,交换汛情信息,以便区防指掌握各区域的防洪情况,供领导决策。在区防指、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展开抗洪抢险工作。
表 3 朱林镇超标准II级洪水主要节点工程内河极限水位
序号
|
工程名称
|
闸门顶高程
|
外河水位
|
内河水位
|
备注
|
1
|
双桥水利枢纽
|
7.5
|
6.60m-6.97m
|
4.20m-5.50m
|
镇级调度
|
2
|
黄金闸站
|
7.5
|
6.60m-6.97m
|
4.20m-5.50m
|
镇级调度
|
3
|
永丰闸站
|
7.5
|
6.60m-6.97m
|
4.20m-5.50m
|
镇级调度
|
4
|
新农圩闸站
|
7.5
|
6.60m-6.97m
|
4.20m-5.50m
|
镇级调度
|
5
|
洛公闸站
|
7.5
|
6.60m-6.97m
|
4.20m-5.50m
|
镇级调度
|
超标准Ⅰ级调度方案:
当金坛(二)站水位≥6.97m时,朱林镇境内主要节点工程根据内、外河道水位的具体情况,能排则排,不能排则紧闭闸门,以防洪抢险为主;当内河水位达到下表极限程度时,以抢险为主,相关抢险队在紧急时刻可拆卸掉节点工程相关机电设备转移至安全地方。
表 4 朱林镇超标准 = 2
\* ROMAN I级洪水主要节点工程内河极限水位
序号
|
工程名称
|
闸门顶高程
|
外河水位
|
内河水位
|
备注
|
1
|
双桥水利枢纽
|
7.5
|
6.97m及以上
|
5.20m
|
镇级调度
|
2
|
黄金闸站
|
7.5
|
6.97m及以上
|
5.20m
|
镇级调度
|
3
|
永丰闸站
|
7.5
|
6.97m及以上
|
5.50m
|
镇级调度
|
4
|
新农圩闸站
|
7.5
|
6.97m及以上
|
5.50m
|
镇级调度
|
5
|
洛公闸站
|
7.5
|
6.97m及以上
|
5.50m
|
镇级调度
|
第十五条 抗旱应急措施
1.当区域发生干旱时,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部署,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及影响,上报、通报旱情和抗旱信息,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同时,加强科学调度,闸泵联合运行,全力引水,申请上游水利工程实施抗旱调水适当降低圩区内河生态需水要求和运行监督,实行用水限制措施,视情翻水补充抗旱水源,最大程度满足区域基本用水需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2.各灌溉站应根据灌溉区域情况及时进行灌溉引水,当丹金溧漕河、通济河水位持续下降,灌溉引水困难时,应调配临时灌溉设施灌溉。
第十六条 重点防洪对象
朱林镇重点防洪对象为:党政机关、集镇区、社区、园区、圩区、企业、学校、医院等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人防工程等重要地下设施,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产或仓储地,镇区内易积水交通干道、低洼区及危房稠密居民区等易涝区域。
在接到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指派后,各单位管理人员和防汛抢险队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了解现场的汛情,根据现场地势和积水情况合理制定抢险方案。防汛抗旱主要领导监督各防汛责任人,检查重点防洪对象的防汛工作和组织落实过程,确保全镇安全度汛。
第六章 调度管理
第十七条 组织体系
镇人民政府设立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水旱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长、分管防汛镇人大主席担任,组员由纪委书记、组织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宣统委员、朱林派出所所长、朱林水利站站长、财政审计局局长、规划建设局局长、朱林供电所所长、等部门和单位组成。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防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朱林水利站站长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机构组成调整具体由镇政府相关文件明确。
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开展汛前检查,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处置险工隐患,组织制定朱林镇防汛抗旱工作制度和防御洪水调度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灾情,按照不同洪水量级发布洪水预报、汛情公告和防洪警报。对防汛抗洪做出科学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及监督全镇各部门的防汛工作,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做好抗洪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协调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信息报送
水旱灾害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应按要求及时上报险情灾情、水质异常等信息,共享水利工程调度及水文监测信息,为水利工程调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第十九条 值班值守
朱林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 24小时值班制,镇防指值班实行镇领导轮流带班制。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必须跟区防办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汛情、工情、旱情等的发展变化,做好本镇辖区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防洪排涝、抗旱引水调度。当汛情紧张时实行加强班制度,增加值班技术力量。各单位要保证本单位值班电话畅通,单位负责人手机随时处于开机状态,一旦有汛情能保证各单位领导能迅速了解情况及时布置防汛抢险任务。确保防汛信息、防汛指令畅通无阻。
第二十条 防汛物资
1.镇、村(居)委会、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建有防汛物资仓库,并按规定储备防汛抗旱物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要做到品种、数量、库房、保管人员、联系电话、调度制度、运输方式“七落实”,并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2.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物资调用制度,严格物资调用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防汛抢险物资。
3.当储备物资不能满足要求时,必要时可向区防指提出申请,请求调拨防汛抢险物资;也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第二十一条 抢险队伍
1.街道抢险队伍由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组建,由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并服从区防指统一调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做好街道抢险队伍与武警、消防、驻军部队的抢险协调对接。
2.抢险队伍要建立人员编组并建立名册,确定责任人,责任地段,人员召集方式和联系手段,报区防汛指挥部门备案。有针对性地协调开展防汛抢险技能演练,提高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能力,确保出险时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3.在抗旱期间,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干旱时期应协调做好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农业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方案编制与修订
1.本方案由金坛区朱林镇政府负责组织修订并批准发布,报区防办备案。
2.本预案原则上三年修订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变化,根据实际及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三条 特殊情况处理
遇特殊情况,朱林镇可按照本方案及有关规定,进行灵活调度。省、市、区对调度另有规定或通知的,从其要求。
第二十四条 方案高程系统与水位说明
1.本方案的高程采用吴淞(镇江)基面。
2.调度水位以每日08时水位为准,必要时可根据实时水位进行调度。各圩区控制站水位允许变幅为0.05m。
第二十五条 方案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金坛区朱林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方案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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