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对,以下72辆车辆(详见附件)的机动车行驶证已被依法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及规定,拟注销以下72辆车辆(详见附件)的道路运输证,现予以公告,公告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7日。
相关经营业户或利害关系人存在正当理由或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及未提出有效异议的,依法执行注销。
联系部门: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19-82818868。
附件:拟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清单
拟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清单.xlsx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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