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共场所的经营行为,确保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现向社会公告对金坛区儒林朝阳理发店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予以注销。(详细名单见附件)
你(单位)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09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
特此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08月30日
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名单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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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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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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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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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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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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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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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卫公证字(2017)第320413-000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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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儒林朝阳理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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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儒林镇儒林老农贸市场第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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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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