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矿山、工矿企业、港口码头等易出现超限超载现象货运集散地的监管,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切实推进我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从严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2019〕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过排查梳理,确定了常州市金坛区金城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为金坛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详见附件)。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配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出站(场、厂)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职责做好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开展巡查和监督检查,推进源头治超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附件:2024年金坛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常州市金坛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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