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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坛区第二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4-06-1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共场所的经营行为,确保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现向社会公告对金坛区东城妙颜理发店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予以注销。(详细名单见附件

你(单位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06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

特此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6月18日   

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名单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名单

序号 许可证号 名称 住所 负责人
1 苏卫公证字(2020)第320413-000246号 金坛区东城妙颜理发店 常州市金坛区华苑新村17-11号 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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