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拟在以下道路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相关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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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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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交通违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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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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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金湖路至G2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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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货车闯禁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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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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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3先导段(江东大道)21公里3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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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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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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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国道1714公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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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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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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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茅山旅游大道25公里400米(东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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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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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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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茅山旅游大道25公里400米(西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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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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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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