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共场所的经营行为,确保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现向社会公告对金坛区西城金木池浴室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予以注销。(详细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名单
常州市金坛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11日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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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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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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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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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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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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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卫公证字〔2011〕第320413-0007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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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西城金木池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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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丹凤路 26、28、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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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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