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近日,金坛区市场监管局质量专班在西城分局召开了全区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集中恳谈会。“爱玛”“雅迪”“台铃”“九号”以及“小牛”等畅销品牌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参加了会议。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防俊同志,质量科科长曹阳同志,以及西城分局执法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中,质量专班首先就有关电动自行车新实施的国家标准向电动车经营者进行宣讲与释义,并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严格按照GB42295-2022、GB42296-2022、GB43854-2024等国家标准销售产品,下架不符合GB42296-2022的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明确未执行GB42295的车载充电式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等内容;同时禁止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保持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与CCC证书、合格证一致性。
其次,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严格落实“两个规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度,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加强对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
再次,在答疑解惑环节,质量专班就电动自行车经营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更好的助力经营者规范电动自行车经销行为。
最后,张防俊副局长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严格依法依规经营,积极主动排查、消除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此次会议受到与会电动车经销商的理解和支持,一致表示将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依规经营,从销售环节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和非法加装、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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