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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以“三个明确”为抓手 推进社团会费票据电子化改革
  信息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2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加强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监督管理,规范社团会费票据使用,金坛区财政局以“三个明确”为抓手,全面推进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化改革。

一是明确信息采集和上线准备时间。凡使用财政票据开具社团会费的社会团体需于2024年9月20日之前向区财政局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提交采集表,并配备财政电子票据开票所需的电脑设备和网络条件,确保财政电子票据开票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明确专人办理管理制度。各社会团体应建立财政票据管理员和开票员制度,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报区财政局行政审批中心窗口。

三是明确电子票据启用和旧票核销时间。2024年10月1日起全面启用社会团体会费财政电子票据,各社会团体须通过常州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使用、核销会费类财政电子票据。各社会团体已领用的社团会费票据于2024年9月30日停止使用,各社会团体在2024年10月31日前到区财政局完成纸质会费票据审验和核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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