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坛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西城中队队员巡查发现东园小区东大门有施工队正在对城市道路进行开凿和挖掘,经询问未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于是立即联系执法队员处理。
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后,找到了负责人问询,经了解,某公司正在该小区进行管线下地工程施工,为了省事,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对路面进行开挖,但这样的行为会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交通安全。执法队员对现场取证后,又对当事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挖掘城市道路和限期将路面恢复原样,告知了当事人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的后果。
同时,执法队员向当事人耐心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认定为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在了解后,表示认识到了错误,愿意及时恢复并按照法律法规按受行政处罚。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继续对辖区内的各类问题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快速发现、立即制止、迅速处置,为市民营造更良好、更安全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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