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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薛埠镇景区某酒店员工王某来镇矛调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及时接待处理,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
经了解,王某于2023年8月进入薛埠某酒店工作,工种为服务员,工资约定每月4800元,2024年5月25日王某因身体原因请假一天,后因何时返岗与该酒店产生争议,酒店要求王某不再返岗,王某认为该酒店违法辞退并主张经济赔偿。
调解人员安抚双方先稳定情绪,并根据双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调解。根据所签劳动合同来看,双方并未到合同解约时间,也无正式解约文件,王某就此认为酒店违法辞退存在主观情绪,加之身体不适请假也是人之常情。考虑到王某确实想要离职,酒店近期客流量较低暂不需要大量服务员,双方友好 协商后,酒店自愿补偿王某一个月工资,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薛埠镇政法和综合治理办公室 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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