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金坛区宝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不动产窗口通过信息共享,直接从信息系统中获取了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营业执照等材料,企业不需要提供以上纸质材料,即完成了首次登记。
这是继购买商品房登记“零材料”后,首次实现企业业务“零材料提交”。按照省厅不动产登记“零材料提交”的要求,不动产联系住建、公安、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逐步实现购房合同、契税票据、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系统内获取,实现个人业务“零材料”。今年6月,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市局印发的《关于推行企业不动产首次登记“零材料”的通知》要求,依托“五全五化”电子政务综合系统,进一步规范了系统内共享获取材料的工作要求,提高了获取土地出让合同、地块交接书、使用条件、出让金缴纳凭证、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单等材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打通了企业不动产首次登记权属材料的共享获取途径。
下一步,不动产将积极联系相关部门,推进更多登记材料系统内获取,拓展“零材料提交”更多业务办理运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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