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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召开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会议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7-0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加强全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全面预防和管控特殊人群各类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减少特殊人群重大敏感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压实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做实做细做强全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金坛区司法局召开全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会议。

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科全体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全体专职社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对金坛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的反馈意见;其次,矫正科负责人解读了各镇(街道)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后续照管工作权责清单;最后,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震龙讲话。

杨震龙局长指出,召开本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要借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反馈社区矫正巡查意见的契机,反思工作,明确职责,做好下一步工作的谋划,一体推进全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杨震龙局长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重视工作,重视责任,重视巡察整改意见。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日常工作的规范化、细节化和法治化。二是要加强监管,明确责任。各镇(街道)要加强调度,督促落实,协调运转。要有专人定期来谋划、分析、研究问题,抓好档案的薄弱环节。矫正科要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要加强与检察院的协同配合,加强对工作的督导落实。各位专职社工要大气磊落,认真履职,要加强学习,争当专家行家。三是要严格纪律,严守纪律规矩,明确政法部门的政治属性,明确自身定位和岗位刑事执行的特殊性,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规范刑事执行工作,明确底线思维,对工作人员多提醒,让工作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做到严管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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