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动产窗口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议。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全省不动产登记领域“依法登记 保护产权”学习讨论实施方案》,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副主任刘军围绕强化依法依纪登记的底线意识,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六不准”和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把好登记审核关,持续提升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作发言。会后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风清气正过节。
在党纪学习教育带动下,金坛不动产新增遗失补证为即办登记业务。按照以往规定,遗失补证需在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以后才能补证。近日,《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进一步优化服务,简化流程,压缩时限,实现遗失补证立等可取,让群众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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