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坛区委组织部下发《关于从严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以制度形式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出国(境)证件管理。我局根据工作要求,积极部署配合,制定以下相关要求:
应交尽交,集中保管“全覆盖”。根据《通知》要求,此次集中管理的对象范围覆盖至全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退(离)休人员,不含市管干部);证件范围包括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集中保管工作由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并将集中管理的证件分类、详细记录好证件持有人、证件签发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做到“专人、专柜、专袋”集中存管。严格审批,证件使用“痕迹化”。严格证件申领审批,按照“凡用必审、限时归还”的原则,公职人员因出国(境)等事由凡需领取出国(境)证件,必须经过审批同意后方可领用。另外,建立领用登记台账,对每本证件的使用情况、领取交回时间、领取人交回人签收人等,需一一进行书面登记。
下一步金坛区人社局将对该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从严管理,在落实上不打折扣。坚决防范违规违纪因私出国(境)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实现加强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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