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坛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不断在法治轨道上提高财政治理效能,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突出“依法理财”,履行财政职能。梳理公布金坛区财政局权力清单33项,包括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0项、行政确认1项以及行政裁决1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优化办事全流程,对政府采购、代理记账机构设立、资金拨付等审批事项和流程进行精简事项、下放权限、归类合并、转变方式、调整时序、集中审批,规范审批材料提交一次性告知承诺制,深化“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
突出“权责法定”,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积极转变财政监管理念,以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为重点,切实提升监管效能。通过“互联网+”,利用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等媒介,结合预算拨款审核,时时监控执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突出“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财政。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所有向区财政编报并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部门,全部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细化至下属单位。截至目前,全区273个一级预算部门及二级预算单位预决算等信息已全部公开,公开比例达100%。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信息225条;在中央、省、市各类媒体发布金坛区财政动态信息100余条,有效提高了财政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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