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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数”说家门口的民生“食”事
  信息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5-2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日,常州市金坛区制定并印发了《常州市金坛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用心办好让大家放心的民生“食”事。

一是推行“一点”机制。创新探索“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贴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可持续运营模式,2024年区财政局安排老年人助餐补贴253万元,统筹推开“中央(中心)厨房+社区(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配送点+送餐上门”的助餐服务模式,逐步构建了布局优化、方便可及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二是关注“两类”人群。金坛区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按年龄段再分类,一类是60-79周岁老年人按照每人每餐区级2元、户籍所在镇(街道)2元标准补贴,另一类是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餐区级3元、户籍所在镇(街道)2元标准补贴。后续还将聚焦“一老一幼”,扩大助餐服务面,用情托起“朝夕美好”。

三是发放“三种”补贴。区级财政同时安排老年人助餐补贴、助餐点一次性建设补贴和助餐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根据新建助餐点建筑面积每年分别按照5万、10万、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根据就餐人次每年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的运营补贴,不断为老年食堂“提标扩面”,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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