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24清风行动”的通知》(苏林护〔2024〕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依法惩处非法捕猎、繁育、经营利用等破坏水生野生资源行为,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清风行动”执法专项检查行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同样重要,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从统一认识、完善管理体制与保护机制着手,抓关键、强基础、补短板。
经现场核查,金坛区三家经营单位人工繁育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齐全有效,实际驯养与登记数量相符,均未发现在养或非法收购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检查和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规范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秩序,提高公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社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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