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理移出,是实现“空壳社”长效治理机制的关键一招。近年来,区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做好合作社经营指导,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三级联动,强化基础信息核查。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和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合作社移出工作的通知》(苏农经〔2022〕14号)要求,金坛区迅速落实行动,召开了专题业务动员会,形成村与点对接、镇收集反馈问题、区协同办理的三级联动工作合力,积极排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合作社的相关情况。
协同合作,强化研究分类处理。第一时间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针对异常名录实际情况分类商讨解决措施,一方面对于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上线年报公示导致的异常主体,引导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按照相关规定抓紧补报年报并公示,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及时修复信用。梳理出解除异常专项工作流程指南、汇总所需要填报和提交的资料清单,及时传达到异常主体,精准指导其主动对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解除异常;另一方面,区市场监管部门梳理出连续两年未开展年报公示的主体,经对接摸排仍未整改的异常主体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理。2022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合作社166家,截至目前已移出60家、吊销40家。
统筹推进,强化常态指导引领。2022年底,我区制定出台了《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试验行动实施方案》《对村集体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规范“运营社”、清理“空壳社”、处置“休眠社”、做强“提升社”的思路,促进村集体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2023年,注销村集体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6家(含异常名录合作社48家)。为巩固已有成效,区农业农村局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持续加强对仍在经营异常名录中合作社的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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