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将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作为办好民生大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绣花功夫”精准落实租赁住房保障领域资金管理工作,不断彰显为民服务中的“财政温度”。
一是增强保障力,投入资金更多。2023年共争取上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7221万元,同时安排区级租赁住房保障专项资金490.75万元。当年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开9895套、基本建成8567套,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数,为租赁住房储备库的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是增强推动力,落实政策更细。区财政部门一方面遵循“应保尽保、应补尽补”的资金发放原则,2023年公租房租赁补贴实际发放53户、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际发放1161户,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感到满意;另一方面加大对低保、低收入等重点人群的关注力度,2023年为85户困难家庭通过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给予公租房保障,不断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确保做到“一个也不落下”。
三是增强执行力,推进效果更深。区财政部门利用“双向学习”沟通交流机会,积极学习了解以“园区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特色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供应体系,同时为相关单位讲解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的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办法等上级文件。结合实地察看现场的方式,持续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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