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构建社保基金风险“人员防、制度防、技术防、机构防、数据防、资金防”综合工作体系,有效提升风险防控效能和社保基金管理水平,防范基金风险和隐患,区社保中心制定社保经办风险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社保业务办理全流程监管,确保社保经办风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基金安全运行。
一是按照部省统一部署,持续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零风险”地区创建申报、自评、迎检、复检,执行好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社保风险防控工作。
二是持续强化基金经办内部控制,加强经办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按要求开展专项检查,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数据稽核工作,做好相关险种基金管理情况第三方审计和交叉互查工作。
三是根据数据核查要求,按时、高质完成部省下发的疑点数据核实和反馈,动态跟踪需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持续稳步推进违规领取社保待遇追缴,运用好“行政非诉”法律手段,确保文书送达有效化、程序开展合法化。对有必要的、涉及金额大的重点人群,组织开展实地稽核;对涉嫌社保欺诈行为的,做好协助查证,必要时向同级行政部门移交惩处;涉嫌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是加强稽核队伍建设,筑牢安全防线。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和警示案例分析,增强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