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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市级审批工作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4-03-1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以及常州市委市政府要求,2024年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须达100%。生态环境窗口对各乡镇下发了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要求各乡镇(街道)根据治理任务,确定治理模式。经过与乡镇(街道)项目负责人积极沟通,各乡镇(街道)已确定好治理模式,并根据治理模式对各乡镇(街道)制定治理进度,对金坛区22个行政村155个自然村进行治理。

此外,根据《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6〕109号文件中第六条第三项,化工、制浆、酿造、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的项目由市级审批。生态环境窗口参加市局组织的中盐常化6万吨过氧化氢提升改造项目评审,项目主要是原料过氧化氢通过三级RO膜及阴阳离子树脂吸附、有机物树脂吸附后,使产品品质提升,达到G4电子级标准。项目评审过程中,专家对项目立项及产品工艺进行讨论评定,并出具专家意见。后期审批窗口持续与市审批局进行沟通,确保项目尽快完成审批,推动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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