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窗口积极对上对下沟通,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动工作流程,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窗口就建设项目变动方面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对需要编制变动分析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窗口编制了变动分析专家意见模板,并对三方机构及企业提出要求,变动分析不得出具模棱两可的意见或者留下很多“尾巴”,否则排污许可证一律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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