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江禁捕要求,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1月22日上午,金坛区市场监管局薛埠分局对辖区内的薛埠农贸市场、花山农贸市场、茅麓农贸市场3家农贸市场内的水产品经营户开展检查,并现场签订承诺书6家。
此次检查以水产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相关经营对象是否在广告宣传中含有“长江鱼”“江鲜”“野生”等字样,是否存在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以“长江鱼”“江鲜”“野生”等为噱头欺诈消费者等行为,检查所经营的渔获物、动物及其制品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等。执法人员要求水产品经营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做到,销售的水产品有合格证并且不销售长江、长荡湖内的鱼类,严格执行“长江禁捕”;销售水产品时不使用任何渔药;能够自觉服从市场管理,配合开展水产品抽检。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加大长江禁捕专项检查频次,持续规范辖区市场内水产品质量,严格做好长江禁捕工作,对有违规销售的市场主体将严肃问责并依法作出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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