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金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落实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责任、夯实基础工作,深入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全面提升,4月25日下午,金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社区物管员开展物业管理业务学习,区物管处主任潘金悦、业务指导科副科长周凡参加培训指导。
会上,金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谢跞汇报了金城镇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介绍了各社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7个社区物管员各自介绍了本社区在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案,针对在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了咨询。区物管处潘金悦和周凡先后对《常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针对各社区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典型问题,通过政策条例规定和案例分析的方式逐一解答。
会后,金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物管工作人员和社区物管员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受益匪浅,加深了对物业管理相关条例文件的理解,提高了物业管理方面工作业务的认知,今后会更好地开展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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