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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3375/2024-0001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薛埠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薛政发〔2024〕15号 发布机构 薛埠镇
生成日期 2024-03-12 公开日期 2024-04-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行政村(社区、场圃)、各部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根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下达的《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薛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全面推进美丽常州建设目标任务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一、重点任务(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1.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配合

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人民政府

薛政发〔2024〕15号
 
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社区、场圃)、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根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下达的《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薛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全面推进美丽常州建设目标任务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

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配合做好碳排放核查等工作,做好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处理工作。(经济发展局牵头;规划建设局、薛埠交通执法中队,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等配合,各村(社区、场圃)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村(社区、场圃)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持续开展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完成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项目。聚力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典型示范,聚焦重点集群和产业链,年度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1家。深入推进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推动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开工建设金坛盐穴储能二期项目,全力推进金坛区实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方案。(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

3.大力开展“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重点行业整治提升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积极推进“绿岛”“绿链”等集聚式发展,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全面提升相关行业制造工艺装备绿色水平。建材行业:完成14家建材企业的整治提升及关停退出任务。

(2)点状企业动态清零强化综合监管执法,实施销号管理,做到“发现一家、整治一家、销号一家”。针对“厂中厂”、出租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工业厂房租赁管理,督促出租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防止关停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牵头,经济发展局、农村工作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资源规划局茅山(薛埠)服务站分别按职责分工)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4.推进固定源深度治理

对6家铸造企业“回头看”,培育环保绩效AB级水平的标杆铸造企业。(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牵头;经济发展局配合)

5.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4月底前完成50%以上的年度VOCs治理重点工程项目。9月底前完成6家VOCs企业综合整治提升及3家汽修行业企业全面排查和系统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年内工程机械替代比例力争达到8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钢结构(防腐级别C4及以上的除外)替代比例力争达到60%。开展虚假“油改水”专项清理。(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牵头;镇各有关部门配合)

6.实施扬尘污染精细化治理

强化施工工地、道路、裸土以及港口码头扬尘治理,鼓励推广“全电工地”“天幕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鼓励监测超标预警和喷淋、雾炮等设施的远程控制与自动降尘有效联动。年内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40%。实施降尘考核,降尘不得高于2.2吨/平方千米·月。(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规划建设局、薛埠交通执法中队、水利站、薛埠交警中队、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配合)

7.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严格落实《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9月底前完成绩效分级、应急减排清单和豁免企业清单修订工作。加强秸秆禁烧,全面提升秸秆收、运、贮、用等方面能力。加强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确保重点区域内不发生异常高值。(农村工作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8.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持续开展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新改建生活污水管网。开展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排查,6月底前完善“一镇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率提高5%以上。实施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设局、农村工作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

9.推进涉磷企业专项整治。年内完成24家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任务。规范涉水企业雨水排放行为,年内全镇化工、电镀、原料药制造、冶炼、印染等五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按照《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基本完成雨水排口规范化建设。开展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6月底前完成对乡镇污水处理厂和生产废水接入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企业的调查评估,确保2024年底前实现应分尽分。(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牵头;水利站、农村工作局等配合)

10.开展溯源排查

根据工业、农业、生活和河道内源污染溯源排查工作要求,确定溯源排查工作方案,建立溯源排查工作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年内完成污染溯源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牵头;规划建设局、水利站、农村工作局等配合)

11.实施综合治理

根据问题清单,制订治理方案,建立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整治项目“一张图、一张表”。按序时进度推进污水排放控制区建设,组织实施整治任务和工程项目,年内完成30%整治任务。(规划建设局牵头;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水利站、农村工作局等配合)

12.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

根据省、市要求,制定本辖区新一轮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6月底前完成对主要河道和重点湖泊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工作;12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及6条重点河道V类、劣V类支浜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工作。(水利站牵头;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3.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6月底前完成受污染耕地周边污染调查。完成高风险遗留地块制度性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市级验收;需要采取工程性管控措施的高风险遗留地块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优先监管地块落实风险管控。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农村工作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规划建设局按职责分工)

14.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1)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整治全面排查农田退水排口,建立管理名录,明确责任主体。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主要农作物化肥施用量较2020年减少2.5%,农药施用量较2020年减少2.0%;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9.5%以上。全面排查5亩以上养殖池塘,摸清养殖面积、种类及养殖模式、产量、排水信息等底数,9月底前完成“一池一档”池塘养殖档案建立工作,推进规模以上养殖池塘提升改造。(农村工作局牵头;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2)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建立动态排查治理销号制度,治理问题小微水体3个。(水利站牵头;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

(3)建立健全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体系建设管理体制协同高效、利用方式资源循环、市场转化渠道畅通的高水平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完善农业废弃物、绿化废弃物收储运体系,重点推进涉农区秸秆离田利用,农作物秸秆离田率达到15%以上、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农村工作局牵头;兽医站、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15.强化美丽城乡建设

打造高品质城市容貌空间。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十百千”工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片区试点,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达标建设任务,完成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全面提升乡风文明水平。(农村工作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16.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专项行动

认真落实《常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确保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70%。(规划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站、农村工作局、供销社,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17.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负面清单。完成造林绿化,建设、提升绿美村庄。配合开展新一轮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区资源规划局茅山(薛埠)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站、农村工作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

(六)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8.积极探索“两山”转换新路径

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发挥自身特色,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守好绿水青山、换来金山银山,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牵头;镇各有关部门配合)

19.提升生态环境本质安全水平

环境风险评估已满三年的环境风险等级较大及以上企业重新开展评估,并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管控要求,组织完成本地区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等工作。(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

20.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新媒体宣传

做好“美苏治污攻坚”、“常州治污攻坚在行动”、“金坛治污攻坚在行动”等微信报送及流量点击工作,推送信息不低于12条/年。(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旅游发展局、农村工作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站、兽医站)

(七)切实解决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高质量完成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持续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回头看”。按要求完成省、市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和上级交办的其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持续开展“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0%。(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二、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场圃)、各部门对本行政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2024年度全面推进美丽常州建设目标任务。各村(社区、场圃)、各部门及时制订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定期开展专题会议,明确时限要求,落实责任人员。每月19日前向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报送工作进度,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自评报告。

附件:2024年茅山旅游度假区、薛埠镇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项目表

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薛政发【2024】15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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