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场圃),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关于印发金坛区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坛应急〔2024〕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行政村(场圃),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周五各行政村(场圃),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并于5月15日前报送工作落实情况。联系人及电话:冯欢,82666230。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薛政发【2024】2号《附件》.doc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