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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华罗庚高新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和 力量配备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MB0334350W/2024-0001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华罗庚高新区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坛华高新管〔2024〕14号 发布机构 华罗庚高新区
生成日期 2024-07-08 公开日期 2024-07-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华罗庚高新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和 力量配备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华罗庚高新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和 力量配备行动方案》的通知
坛华高新管〔2024〕14号

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中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和力量配备的意见〉的通知》(坛编办〔2024〕1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华罗庚高新区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组。现将《华罗庚高新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和力量配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华罗庚高新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和力量配备行动方案

为全面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根据《关于转发〈中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和力量配备的意见〉的通知》(坛编办〔2024〕1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华罗庚高新区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组,制定此行动方案。

一、机构设置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高新区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组织领导和长效管理,由管委会主任直接分管、1名党工委副书记或管委会副主任协管、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具体落实、其他党政领导和职能机构按“三管三必须”原则分工负责,健全完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隐患移送、督查考核”等长效机制。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由局长统筹抓好本局其他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明确1名副局长具体抓好专职队伍建设,协调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机构兼职副主任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职责分工

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细致梳理法定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对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状况、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移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具体指导。经济发展、规划建设等职能机构按照职责做好本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

三、人员配备

按照《中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和力量配备的意见》(常编办〔2024〕54号)要求,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组配备“在编人员”不少于10人(不含组长、副组长),同步配强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组“其余工作人员”力量。

附件:华罗庚高新区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

职务

姓名

单位职务

身份性质

组长

施顺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公务员

副组长

黄巍

党工委委员

公务员

成员

张海平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综合岗

公务员

成员

李磊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消防岗

公务员

成员

潘翔翔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综合岗

公务员

成员

何佳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综合岗

事业

成员

窦洁颖

综合办公室综合岗

公务员

成员

王嫚媛

综合办公室综合岗

公务员

成员

俞皓

经济发展局综合岗

公务员

成员

束亚一

经济发展局综合岗

公务员

成员

林森

规划建设局综合岗

事业

成员

蒋伟云

规划建设局消防岗

事业

成员

盛李鑫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消防岗

聘用

成员

王阳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消防岗

聘用

成员

徐阳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消防岗

聘用

成员

时超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消防岗

聘用

成员

马敏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应急岗

聘用

成员

王叶

水北派出所副所长

兼职

成员

韩业沛

金坛区消防大队参谋

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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