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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2144/2024-0000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金城镇 规划计划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金城镇
生成日期 2024-02-27 公开日期 2024-04-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现将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专项债券项目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情况(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金坛区金城镇2023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文化二村、文化一村(二期)、园田新村、文化社区散居楼、西门社区散居楼)改造项目。金坛区金城镇2023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文化二村、文化一村(二期)、园田新村、文化社区散居楼、西门社区散居楼)改造项目位于金城镇城区范围,总改造面积约31.71万平方米,建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现将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专项债券项目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坛区金城镇2023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文化二村、文化一村(二期)、园田新村、文化社区散居楼、西门社区散居楼)改造项目。

金坛区金城镇2023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文化二村、文化一村(二期)、园田新村、文化社区散居楼、西门社区散居楼)改造项目位于金城镇城区范围,总改造面积约31.7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

1.建筑本体改造:其中外墙出新28.37万平米,小区道路改造7.4万平方米;

2.公共空间改造:绿化提升3.5万平方米,包括优化空间形象、优化内部交通(道路黑化、新增机动车停车位、增设非机动车停车棚等)、优化活动场地(增设健身休闲娱乐设施)、优化公共环境等;

3.配套设施改造:完善公共安全设施(完善消防设施和照明设施)、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新建雨污水管线共65353米、增设垃圾分类箱、弱电杆线入地)、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增设宣传栏、完善标识系统)。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申报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7800万元整,改造工程已于2023年12月底通过竣工验收,涉及专项债资金目前已拨付到位,截至2024年2月,该项目支出金额为9199万元。

(二)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目标1:改善金城镇部分老旧小区内区域环境,吸引更多居民入住,拉动区域内服务业的发展,为地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目标2:有效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缓解居民购房压力,满足部分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危房带来的安全隐患,有利于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有利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2.阶段性目标:2023年底完成文化二村、文化一村(二期)、园田新村、文化社区散居楼、西门社区散居楼5个区域的改造项目并通过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工程款按合同签订比例拨付到位。

二、评价情况

(一)项目特点

1.必要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中明确提出: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治理、危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决定自2019年起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旧改〔2020〕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建房管〔2018〕175号)、《常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常政发〔2021〕66号)等。

2.公益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符合专项债资金投向领域,是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具有公益性。

3.收益性:项目自身收入主要新增改造场地600平方米门面房、增设停车位440个,增设机动车充电桩23处,非机动充电桩40处,加原有部分等年租金收入约310万元,项目改造后运营期主要为维修费用等少许费用,项目自身收入能够覆盖成本。

(二)评价思路方法

评价重点关注目标设置的科学完整性、管理效率及项目效果。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根据评分规则和原始数据对实际业绩进行评分,从得分及扣分点分析存在的问题,从而对被评价对象做出较为全面的评价。

1.过程年度指标值:在资金管理中,要求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100%到位、要求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合规及时100%执行、要求项目收益合理、资金使用合规;在组织实施中,要求管理制度应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2.产出年度指标值:要求数量指标实际100%完成;要求质量指标达标率100%;要求时效指标及时完成;要求成本指标达到5%的成本节约率。

3.效益年度指标:要求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带动社会有效投资;要求带来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确保其科学性。要求健全物业长效管理,使物业更加规范;要求在改造的基础上保护原有城镇风貌具有可行性;要求确保绿色可持续发展、降低城市更新成本。

4.服务对象满意度的年度指标值:满意度大于被访对象的90%。

(三)评价工作情况

1.过程指标实际完成值:在资金管理中,资金已经全部及时到位;做到了按照财务制度、设置专账核算,并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到工程款及时拨付且专项专用。同时采用跟踪审计等方式,及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察,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力求项目收益合理、资金使用合规;在组织实施中,改造项目认真履行招投标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工程总承包招标,选择技术过硬、信誉好工程总承包企业,方便根据居民需求调整设计方案,使改造满足居民意愿。改造过程中我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及时进行调度,并制定奖惩措施,保证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力求管理制度应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2.产出指标实际完成值:2023年我单位共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个,分2个标段涉及5个区域(小区),于2023年12月30日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项目工程全部满足设计要求,对于改造实施过程中变更处,符合规范、程序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及时高效节约地完成该项目,并达到了预期的成本节约率。

3.效益指标实际完成值:通过征求居民意见,将屋面维修、外墙修缮、雨污排水、给水消防、安防、强弱电规整、绿化、照明、路面等内容纳入了改造,解决了居民尤为关心的漏水、用水、排水等问题。经过改造,小区环境、安全得到提升,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功能设施更加齐全且更具有科学性,产生一定社会效益。健全了物业长效管理,使物业更加规范;尽量在改造的基础上保护原有城镇风貌,努力确保其绿色可持续发展、降低城市更新成本。

4.服务对象满意度的指标实际完成值:在项目前期通过发放居民需求调查表、召开业主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将居民合理诉求纳入改造,并将改造方案向居民公示,改造实施过程中,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通过聘请矛盾调解员、质量监督员的方式,邀请群众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监督,确保了居民的参与权、监督权,改造成果得到了大部分居民的肯定。

(四)绩效评价结论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完成情况较好,从项目的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四个方面评分都较高,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本单位的资金将完全执行到位,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一步显现,证明本项目是可持续发展的,相关人民群众也将进一步认识到本项目对他们生活带来的好处与改变。

三、项目绩效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号)要求,从专项债项目资金需求申报开始,同步开展事前绩效,分析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根据项目资金年度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在专项债券发行资金下达时,同步批复下达年度绩效目标;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公开。

四、存在问题

1.管理制度健全性还可以优化,要结合实际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增值效益的产生具有一定的滞后性,需长期考究;满意度调查对象的样本量不够多,每个人的满意度阈值不一样,要进一步扩大调查对象的范围,将改造项目做得更人性化。

2.方案设计上还可以再结合项目的实际,在设计前增加民调次数,避免后续进行需求满足时,资金和方案上都有所限制,可以有效减少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单位于居民矛盾。

五、有关建议

1.根据《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规定,完善项目建设合同的付款进度,尽早完成项目竣工审计决算,完成资金执行率;

2.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3.在方案设计时多参考外优秀城市的城市更新方式,及时总结和吸取本项目的实施经验,充分发动群众,集思广益,把群众的需求进一步融入到改造中区,将改造项目做得更人性化,适宜化。

附件: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年度自评价情况表.pdf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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