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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87F/2024-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报告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1-23 公开日期 2024-01-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继续严格执行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勤政的要求,积极有序地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公开实效。

一、总体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上报制度、政府信息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安全,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805.8242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20223年收到1份自然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依法按规定流程办理到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今年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024年,我局将继续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再学习,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信息的及时公开和更新。二是进一步拓展渠道、创新载体,扩大公开范围,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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