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政协委员提案 > 内容
关于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10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7-1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坛文体广旅复〔2024〕第4号

民建常州市金坛区基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金坛民宿品牌化发展的几点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江东福地、乐道金坛”定位,紧密依托茅山旅游度假区、长荡湖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仙姑村、上阮村、柚山村、金牛村、湖头村),紧贴实际将旅游民宿产业发展作为助推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不断探索政策扶持、规范管理、品牌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我区民宿主要以金坛茅山为核心,金牛村、仙姑村、上阮村、山蓬片区为重点,同时在泉江村、致和村、柚山村等村落零散分布。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现有民宿80余家,与周边县市相比,我区旅游民宿存在着证照不齐全、发展特色不鲜明、生态保护不到位等问题。在推动全区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方面,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旅游民宿调查工作;二是推荐省级旅游民宿专家2名;三是调研学习溧阳市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先进经验;四是持续开展旅游民宿宣传推介;五是创成丙级旅游民宿2家。

2022年3月1日施行的《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经营旅游民宿,应当符合房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管理、食品安全、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合理放宽旅游民宿市场准入,简化开办手续。旅游民宿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辖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2022年12月6日,省文旅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江苏省乡村旅游民宿集聚区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示范引领、特色彰显,绿色发展、共建共享”原则,更好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江苏建设。2023年2月1日,《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正式实施,同年,茅山旅游度假区芥舟·长山行舍、仙姑十八房创成丙级旅游民宿。今年,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打通堵点、难点,组织3家旅游民宿申报等级旅游民宿。下一步,我局将以茅山旅游度假区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契机,以全域旅游创建行动为抓手,更好地促进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聚焦旅游民宿发展,各要素向旅游民宿聚集,助力乡村振兴。同时,深入吸收各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积极推进《常州市金坛区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政策制定和施行,更好地推动全区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对您的建议表示感谢,感谢您对我区文旅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工作进步。

签 发 人:尹  韧

经 办 人:贾志辉

联系电话:18961272867

常州市金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5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