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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99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4-07-1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坛城复〔2024〕第18号

尊敬的蔡建平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增设居民小区无障碍通道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无电梯的居民楼积极努力推进加装电梯的工作”的建议

自2019年《金坛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坛政办发〔2019〕43号)出台以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聚焦居民需求统筹部署,有序推进加装电梯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过2年多加装电梯试行工作,我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于2022年重新修订出台《金坛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坛政办发〔2022〕26号),进一步精简了加装电梯实施步骤、降低了群众申请门槛、完善了矛盾调处机制、增加了最高十万元的财政性资金补助措施。在加装电梯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局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过程监督、强化部门衔接、落实宣传引导,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制约加装电梯工作的难点问题,加装电梯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加装电梯37台,22台正在施工,46台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加装完工数量在常州市位列前三。

二、关于“对有电梯的居民楼完善增加无障碍通道设施建设,对实在地理条件限制不能建设规范的无障碍通道的,要给出科学合理的替代方案,切实解决特殊群体轮椅出行的困难”的建议

为了满足新时代广大群众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更高要求,我局开展加装电梯工作时,特别注意将中央文件精神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在组织加装电梯工作时同步考虑无障碍设施建设,指导项目增设坡道、扶手等无障碍设施,坡道坡度、侯梯厅进深、电梯门宽度满足无障碍设施通用规范要求,确保内部空间足够宽敞,方便轮椅使用者和其他行动不便者进入或转向。此外,区住建局也立足自身工作,从两方面推进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一是针对既有住宅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行适老化改造,增设无障碍设施。二是针对新建居住小区,在地块出让建设条件中明确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关要求。

目前,全区已完工的37个加装电梯项目中,仅有2台为真正实现无障碍通行的“平层入户”电梯,其他加装项目均存在着一定限制,如项目工程造价高、施工期间住户需搬离进行封闭改造、加装时需设置应急救援公共通道等等。以目前在施工的公园巷66幢甲单元加装项目为例,业主在加装方案设计初期提出了“平层入户”的想法,后因总费用较高,业主间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最终采取“错层入户”方式加装。因此,是否增设无障碍通行设施的最终决定权在加装业主,作为牵头部门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围绕群众的实际需求,切实组织落实好加装电梯的各项工作。

三、关于“居委会对个别有需要立即解决无障碍出行的居民,应积极受理居民的需求并会同相关部门予以解决,不应以‘需要统一规划’等理由推却”的建议

居委会作为社区的基层自治组织,在开展加装电梯工作过程中直接面向广大群众,发挥着重要的桥梁作用。目前,我区市区范围内所有居委会均可受理居民提出申请加装电梯的需求。此外,业主因重大疾病、残疾等原因不能正常出行而提出加装申请的,可上报所属街道,组织牵头相关业主召开意见协调会,引导达成一致意见。我局在收到街道提交材料后将立即做出响应,组织职能部门及专家进行评估,确定加装方案的可行性并及时牵头开展后续工作。

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特别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开展,涉及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通畅、加装费用筹集等问题,业主间协调难度较大。为了发挥居委会在此项工作中的矛盾调解作用,区政府在新出台的《常州市金坛区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1116”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中对居委会在加装电梯以及物业管理工作的职能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要求深入开展纠纷调解,指导居民开展协商。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意见建议,督促属地街道会同居委会在加装电梯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到之处恳请您的理解。物业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签发人:韩巧生

经办人:潘金悦

联系电话:82883816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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