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城复〔2024〕第16号
尊敬的周鑫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执法下沉,助力小区物业管理,提升老百姓居住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老旧小区消防通道及其它通道违规停车”等问题
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消防通道及其他通道违规停车确实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我区自今年2月下旬全面部署开展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板块为成员单位的整治工作专班,由5个督导组分区域开展专项督查,区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开展现场督查。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常州市金坛区住宅小区“生命通道”集中攻坚、飞线充电治理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邀请省专家现场答疑,线上线下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培训会,持续推进落实主体责任。
对于住宅小区消防通道乱停车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求报消防主管部门执法,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消防通道外的道路、场地乱停车的问题,区物管处已建议各属地政府参考尧塘街道、东城街道的停车管理模式,针对无车位车辆、一车位多车辆、访客临停等不同情况分类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全力协助,对于部分车主堵塞小区主出入口的过激行为,要求及时上报公安部门处理,保持小区的正常秩序。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落实区政府出台的《常州市金坛区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1116”行动方案(2024—2026 年)》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执法进小区,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站点建设,建立“执法线索报告移送、处置、反馈”机制;加快推进小区业主自治组织建立,指导开展业主表决,制定本小区的管理规约和停车管理方案。只有政府职能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多方参与,形成管理闭环,才能真正解决小区停车问题。
二、关于“老旧小区沿街店面房的污染”等问题
征得当栋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并不能作为市监部门发放营业执照的前提条件。《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六)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振动或者影响邻居采光、通风;(七)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抛掷杂物和露天焚烧……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牵头把关餐饮单位的选址建设,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餐饮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属地政府牵头做好餐饮单位的油烟、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规范油烟排放方式,定期开展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督促加强商铺租赁监管,做好工作宣传,超前防范,同时将加快业委会(物管会)的组建工作,指导开展业主表决来制定符合本小区实际的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共同维护好小区环境;生态环境部门将督促餐饮单位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适时开展油烟排放监测,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城市管理部门将加强对餐饮单位市容市貌等方面的现场巡查检查,对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目前,我局已建立包含属地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内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形成联合工作合力,协调处理老旧小区底商餐饮扰民等矛盾突出问题。
三、关于“飞线充电问题”等问题
2023年,我局出台《常州市金坛区住宅小区飞线充电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住宅小区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行动。多次联合金坛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查看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楼道内有无乱停乱放和违规充电现象,询问物业管理人员平时有无正确引导电动车主按照有关规定停放、充电等。今年全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更是将飞线充电整治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整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小区充电设施供需不平衡,飞线充电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全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近20余万辆,按照3:1比例配备充电端口需要7万余个,而充电端口仅为2.16万余个,远不能满足居民需求。部分充电设施因电价、破损等原因,使用率极低。因此,各镇(街道)结合架空层改造,统筹推进充电设施建设。供电公司也将最大程度利用政策红利协助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充电桩建设工作。全区住宅小区计划新增充电设施1346处,其中东城街道计划新增充电设施546处,占全区计划的40.6%。截至6月3日,已建充电棚1028处,简易充电桩707处,充电端口合计29918个,其中东城街道已建充电棚350处,简易充电桩534处,充电端口合计11185个。
东城街道辖区内有80个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安装体量较大。大部分业主对安装充电设施意见不统一,业主表决难度大、周期长等原因,导致东城街道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加装工作进度较慢。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指导力度,简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优化公共收益使用表决程序,督促各镇(街道)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同时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居民家庭消防安全常识大宣传活动,防止飞线充电现象反弹回潮。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到之处恳请您的理解。物业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签发人:韩巧生
经办人:潘金悦
联系电话:82883816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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