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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第49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7-0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吴申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传统餐饮业线上销售的机遇与挑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外卖行业迅猛发展,订餐平台快速扩张,网络餐饮商家不断增加,我局高度重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统领,按照“抓平台、控源头、促共治、保安全”的思路,持续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健全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机制,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全面推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动社会共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安全感,为“美丽常州金坛样板”贡献力量。

一、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餐饮监管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对餐饮单位现场核查,截至目前新增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62家。要求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严格审核上平台商户资质,杜绝无证照餐饮店网络经营。督促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追溯;同时督促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餐食张贴食安封签,进一步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截至目前已发放食安封签8万余张。

二是推动示范创建引领。办好民生实事,2023年成功创建5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2024年计划培育11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覆盖重点旅游景区和所有商业综合体,与属地食安办联动监管,建立健全示范街区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网络餐饮单位实施“阳光餐饮”,在网络餐饮示范店等推行“阳光餐饮”码和“食品安全监管”码,公开加工过程和现场检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打造一批规范经营的示范单位,为不同规模、不同特色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参考样板,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整体带动网络餐饮行业朝着规范化、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三是突击夜查“异地”找“茬”。由于部分网络餐饮店主要在夜间经营,我局采用延迟下班、错峰检查等方式,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夜间活跃餐饮单位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夜查。同时,抽调各分局执法人员开展“四不两直”区域交叉检查,深入排查食品安全等领域潜在风险隐患,同步借鉴被检区域在餐饮监管方面的经验做法,切实达到在交叉互检中取长补短,在异地找“茬”中促进整改,在跟踪回查中督促落实,在互学互鉴中提升整体监管水平和效能,全面提升全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二、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专项整治,提升餐饮水平。以“分类监管”为先导,“监管执法一体化”为突破,聚焦小微餐饮聚集区、“网红餐厅”等,重点检查后厨环境卫生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问题,严格依法处置,控制风险。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着力破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改善餐饮场所厨房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以规范助发展、以发展促转型,进一步提升餐饮场所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150人次,监督检查1456家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376份,立案147起。

二是公布“黑榜”,下架“问题”商家。将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较差的食品餐饮单位列入“黑榜”,并在“金坛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予以曝光,达到曝光一家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密切与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的联系,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现场责令改正,并发函要求外卖平台将其下架。截至目前,已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等平台发布餐饮单位“黑榜”7期,公示黑榜34家,平台下架餐饮单位10家,发布的黑榜获常州、金坛媒体转载,阅读总量过十万。

三是“你点我查”“你点我检”,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局微信公众号设置“食品安全”专栏,发布“你点我查”“你点我检”征集群众意见。站在群众立场,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监督抽检,找准食品安全侧重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每一位居民都能成为食品安全的参与者、见证者和监督者。共检查群众“点单”网络餐饮单位74家,发布“你点我查”黑榜10家,根据网友投票结果排名前三的抽检品种、检验指标、抽样场所开展了抽样检测工作,抽检范围覆盖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速冻食品3个大类112批次,合格率98.21%。充分发挥家门口“食安驿站”的“你送我检”技术优势,免费快检各类水果、蔬菜等71批次,结果显示均合格。联合区检察院开展网络餐饮预制菜监督抽检,共抽检11批次,均合格。

三、加强宣传培训引导,构建社会共治氛围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契机,加大《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宣传和普及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显示屏、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积极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宣传《规定》及相关配套指引;聚焦精准指导,提高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对《规定》各项要求的知晓度、掌握度,营造浓厚的利于《规定》实施的社会氛围。

二是多方位开展各类培训。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培训,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逐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对基层食安办、社区网格化食品安全管理志愿者、包保干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充分发挥他们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组织基层监管人员交叉检查、现场点位教学等培训,通过实际操作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取长补短、互学互鉴,不断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三是打造流动食品安全“宣传队”。打造“食安驿站”特色品牌,在河滨社区试点基础上,在各村(社区)、学校、重点商圈等设立更多“食安驿站”,使“食安驿站”成为集全面科普宣传、技能培训、快速检测、志愿服务、信息搜集于一体的综合性驿站,充分发挥辖区内“小红妈爱心社”、“啄木鸟益工社”等志愿服务队贴近群众的优势和外卖快递小哥“三员”的“探头作用”,不断扩大“食安志愿者”“食安小卫士”队伍,延伸网络餐饮安全宣传“触角”,提升网络餐饮安全普法宣传效果。

结合您的建议,我局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网络餐饮的监管: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餐饮场所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环境卫生、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达到“组织一次专项整治,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消除一类风险隐患,规范一个领域行为,形成一套长效机制”的良好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安全宣传力度。一方面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加强对配送人员的管理,明确配送工作规范流程,实行资格审查,严格培训考核,做好配送车辆和配送箱清洗消毒,倡导“无接触配送”,确保外卖餐饮服务配送安全。继续推广“食安封签”,有效降低配送运输环节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人为污染,为外卖食品真正加上一道“安全锁”。另一方面探索创新社会共治的有效渠道和方式,结合“阳光监管”品牌创建、“食安驿站”等,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消费者、外卖配送人员等社会力量举报投诉食品安全问题,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三)进一步加大部门联动和行刑对接。要求各部门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强化联动执法,相互配合,增强监管合力,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形成防范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切实提高食品行政执法效率和防范打击能力。

签发人:李俊

经办人:谢瑶

联系电话:82299038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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