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第85号的答复
袁兆勤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如何让维修道路真正做到老百姓为之点赞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金坛区城市道路养护由区住建局负责,委托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进行管理实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明确城市道路养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检测单位、跟踪审计单位。
2.城市道路养护工作采用计划养护和巡查发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编制市政养护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按计划落实城市道路养护工作,根据巡查结果、各级任务和指令安排维修,确保维修工作按照目标进行落实。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积水问题及时处置,消除对道路的影响。
3.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养护质量的管控,各重要施工节点进行监理旁站验收,材料进行送检,施工完毕及时组织竣工验收,质保期进行后续跟踪,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要求。
4.严格落实城市道路挖掘办理许可,加强巡查力度,禁止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减少对城市道路的损害。
5.编制年度养护资金计划,合理安排养护资金,保证有限养护资金能更好地完成城市道路的养护工作。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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