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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金坛区退役军人事务员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MB1544667P/2024-0001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退役军人事务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退役军人〔2024〕33号 发布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6-21 公开日期 2024-06-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金坛区退役军人事务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金坛区退役军人事务员培训班的通知
坛退役军人〔2024〕33号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认真做好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员新职业试点工作,根据常州市《关于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员试点工作的通知》(常委退役军人组办20237号),按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认定金坛区报名申请人员。考试报名费150/人。

二、时间及地点

(一)线上培训

登录退役军人事务员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s://tyjr.nvq.net.cn/)开展自学,线下培训前需完成线上学习。

(二)线下培训

1.报到时间:2024624—26(周一至周三),为期三天;

2.报到地点:原区委党校七楼709多功能厅(金坛大道156号)。

(三)结业考试

627日(周四)上午8:10前和下午13:40前到达考场,分两批进行结业考试;考试时间3个小时(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10),结业考试。

考试地点:河海大学(金坛区西城街道河海大道1915号)。

三、培训内容

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员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线下培训,举行结业考试。

四、相关要求

1.培训期间严格请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场,服从安排。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请假人所在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分管领导报备,同时向会务组递交书面请假材料;

2.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培训资料和内容严禁外传,禁止使用照相、录像和录音设备。

3.会风会纪要求。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的相关规定,严禁参训人员集体聚餐吃请,严禁各单位间以各种名义相互吃请,严禁乱发各种名义的补贴、津贴以及礼金、礼券、购物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和馈赠,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自觉弘扬清风正气,营造良好培训环境。


 

 

 

常州市金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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