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司法局 > 规划计划 > 内容
 
信息名称 区依法办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202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118T/2024-0000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司法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依法办〔2024〕5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5-10 公开日期 2024-05-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依法办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202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依法办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202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坛依法办〔2024〕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相关部门:

现将《常州市金坛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2024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2024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省政府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和《常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2024年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24年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以坚持党的领导、执法为民、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统筹协调为原则,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高质量、高效能行政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进“五大行动”贡献更大力量。

(二)工作目标。到2024年底,综合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优化,行政执法复议纠错和诉讼败诉案件明显下降。权责清单试点工作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区镇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基本建成。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丰富常态化培训模式。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从执法实际、岗位需求出发,将政治理论、党性教育、业务法律知识、执法技能等纳入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区司法局要充分利用“如山讲堂”、专题讲座、培训平台等各种线下线上形式,组织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各部门原则上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

3.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着重加强行政执法岗位能力训练,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等模拟训练以及执法信息系统、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定期组织执法全过程现场演练;推进区应急、文化等部门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岗位练兵等示范活动,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和水平。区级赋权部门和委托镇(街道)执法的部门按照“谁赋权谁培训、谁委托谁培训”的原则,组织对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重点提升应急处突、群众工作、风险防控和文明执法能力,通过全员轮训、跟班培训、蹲点指导、比武练兵等形式,培养“全科式”行政执法人员。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要发挥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牵头部门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镇(街道)综合执法业务培训。

4.加强行政执法及辅助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落实暂扣、收回、注销、年度审验等规定,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切实把好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入口关、培训关、教育关和奖惩关,坚决杜绝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在执法辅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对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逐利执法、执法粗暴、执法“寻租”、执法不作为等六大类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形成全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2024年8月前,对照清单,完成各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专项整治情况及时报区司法局。9月底前,组织开展对各镇(街道)、各部门整治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顽疾变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推动全区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

6.配合区委编办做好权责清单试点工作。配合区委编办理顺区镇权责关系,凡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镇(街道)实施更为便捷且能够有效承接的事项下放到位。不该下放的一律不放,承接不了的坚持上收,坚决防止区级部门以属地名义随意转嫁责任。配合权责清单试点乡镇编制“两清单一事项”,进行研究论证。

7.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监测点,推动《常州市金坛区涉企行政检查办法》的发布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等级和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机制,推行以企业风险等级和信用为划分依据的涉企分类检查监管模式。完善以远程检查监管、移动检查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方式检查。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围绕重点领域及重点作业环节,实施分类差异化现场检查。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手段。加强重点领域涉企行政检查监督,推动涉企检查精准化,进一步规范全区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8.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动更大程度便民利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我区工作实际,出台全区2024版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逐步实现高频办理事项无证明办理。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力度,规范办事流程,抓好承诺核查,把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与“证照分离”“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等改革相结合,发挥制度叠加效应。推动探索健全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创造约束有度、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及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9.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深入推进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做好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情况及执法规范化工作的组织推进、调研督导和协调指导。充分摸排调研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人员构成、赋权行权等工作情况,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厘清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边界,明晰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加强法制审核人员配置,推动镇(街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逐步修改完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文书通用格式标准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执法指引,不断规范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

10.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要求,加强省《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规范(DB32/T4181—2021)》的运用,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活动,组织全区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自评、交叉评查和集中复评,年度以重点执法领域和镇域综合行政执法为抓手组织开展全区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表扬评查出的优秀执法案卷、执法人员、评查人员和组织单位,并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指导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案卷中出现的反映执法行为的共性问题进行整改。对个性问题通过个案协调、座谈研究等方式予以规范,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执法行为。

11.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强化制度衔接配套,同足用好各项监督手段,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执法热点难点堵点问题,通过“伴随式”、“四不两直”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个案调研座谈等方式开展房屋、易燃易爆、厂中厂等安全生产及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完善长效监管监督机制。区司法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关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

12.优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式方法。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季度报送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遴选、审核和发布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疑难复杂或新类型、执法存在争议等对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行政执法案例,进一步指导并规范全区行政执法行为。

(四)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13.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专业建设为支撑、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根据行政执法机构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并注重行政执法机构队伍梯队建设。整合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力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作用,探索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14.强化权益保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予问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进一步激励行政执法人员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依法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保险,完善相关抚恤优待政策。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关注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健康。 

15.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级预算。结合财政实际,合理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投入,为案件处理、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录音录像等行政执法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组织实施工作。区司法局要加强与发改、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政务服务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会商协作,加强对全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强化督促检查。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掌握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行业规范和标准,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本系统在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下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把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推进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纪依法问责。

(三)抓好培训宣传。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相关工作列入各类行政执法培训的重点内容,通过集中轮训、理论研修、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报道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经验做法、措施成效和典型案例,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