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栾和春同志任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免去普法和依法治理科副科长职务;
林园浩同志任行政复议应诉科副科长;
汤茜舒同志任行政执法监督科副科长;
史文亮同志任基层工作科副科长,免去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闻明同志任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免去基层工作科科长职务;
周珊同志任金坛公证处主任,免去金坛公证处副主任职务;
姚鹏飞同志任金坛公证处副主任;
免去戴益平同志基层工作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史玉华同志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职务;
免去纪冬梅同志金坛公证处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国共产党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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