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金坛公证处、各法律服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选派监狱民警到市、县(市、区)司法局开展“互帮共建”工作的通知》(苏司通〔2014〕10号)精神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任命曹晓俊同志为金坛区社区矫正工作科副科长(挂职期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