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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巡察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11320482338991665b/2024-00028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24-07-30 公开日期 2024-08-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巡察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关于巡察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17日,区委专项巡察组于对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问题开展了巡察,并于2月26日进行了反馈。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5个方面15个问题,常州市金坛区卫健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3月5日召开党委会认真研究《区委专项巡察组关于巡察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问题的反馈意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纪检、采购、财务的副局长任副组长。3月26日和4月15日,党委会专题讨论《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落实区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问题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定了37条整改措施,明确了每条措施的责任人、责任科室、参与科室和单位,以及整改时限。5月27日党委会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37条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29项,取得阶段性成效尚在持续整改的8项,无未启动整改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第1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将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淬炼。)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并列为党委会的第一议题,3月1日以来,党委会“第一议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论党的自我革命》、《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讲话》、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并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学习研讨。

2.关于第2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集中整治部署要求。以深化整治医药领域腐败为抓手,狠抓医疗设备采购工作各环节责任落实,坚决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隐患。完善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金坛区卫健系统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文件。)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持续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党委会定期听取进展情况,完善管理长效机制。4月下旬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金坛区卫健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坛卫〔2024〕79号),从总体要求、计划申报和计划审批、采购管理、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工作要求、附则等七方面进一步完善全区卫健系统政府采购管理。5月出台了《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工作流程的通知》(坛卫〔2024〕91号),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规范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流程三方面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工作流程。

3.关于第3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自上而下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医疗设备采购制度规定定期开展集中培训学习,制定实施从业人员系统培训计划,强化采购项目全周期监管,提高全区医疗设备采购管理整体水平。)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以教育培训为抓手,让采购的规章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促进规范采购。一是建立分工协作的培训机制,由体改科教科、财务科、卫生健康服务保障中心共同牵头,发挥各自岗位特点,各有侧重的组织“专项学”,如5月24日—26日组织全系统财务、采购人员参加了“巡查背景下卫健系统采购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及全过程风险把控、审计监督重点专题培训班”;二是建立广覆盖的培训体系,组织负责采购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全体学”,5月28日邀请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专家就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专题培训,局机关和下属单位采购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共80人参加。三是建立督促学的工作要求,在年中和年度检查中增加对培训情况的考核,检查培训计划、培训情况和培训成效,提高各单位的重视程度。

4.关于第4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各机构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逐步配齐配强医疗设备采购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本单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设备部门(科室)的作用,全面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及医疗设备采购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规范议事决策与内部论证。)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各单位已设置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配备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采购活动。已开展采购各类法律法规及采购流程培训,并长期坚持开展此类培训。

(二)关于“监督执行医疗设备采购内控制度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5.关于第5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建立完善的采购计划,各单位根据采购需求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制定详细、合理的采购工作计划和时序进度表,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间并按采购计划及时进行采购。局相关科室及时跟进督促采购进度。对未能当年完成任务的项目计划及时预判,提前介入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采购,不能完成的及时报卫健局党委研究同意后调整计划。)

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出台《金坛区卫健系统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流程》,指导各单位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制定采购计划,同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采购计划排定年度采购时间表,每年11月底前完成当年采购计划。二是建立局机关相关科室跟进督促采购进度机制,明确体改科教科等4个科室分别牵头指导医疗设备、基建工程维修类、信息化类、服务及办公货物类采购,利用半年检查、年终检查、平时抽查等方式,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

6.关于第6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提前进行采购需求调研和预算编制,统筹全年采购计划,确保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对下属单位明确要求提前进行采购需求调研,将采购计划编排时间调整到每年预算编制时间之前,下一年医疗设备的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在7月份开始,在11月份之前完成,确保需求调研和预算编制有充分的时间,保证质量。二是落实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审核,通过《金坛区卫健系统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流程》,明确规定局牵头科室会同业务科室把关采购合理性,会同局财务科把关采购可行性,在编制2024年采购计划时已经执行。

7.关于第7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建立完善的资金支付监督机制,对支付流程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4月份已分批次开展了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人员培训,在支出审核、合同支付、政府采购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政策解读,对巡察提出的合同管理、资金支付等方面做了重点规范和要求。同时,及时跟进采购合同支付排查,在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检查中,加强对合同支付监督检查。

(三)关于“医疗设备采购全周期管理制度的笼子扎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8.关于第8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各单位制定详细的医疗设备全周期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流程,确保设备从预算、申报、论证、审批、采购、合同、验收、结算、质保、维保都有明确的记录和管理措施。建立督查机制,将采购事项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完善出台目标考核细则,每年组织2次关于采购项目的考核。)

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金坛区卫健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明确计划申报和审批、采购管理、履约验收、档案管理、项目审计、监督管理等要求,规范采购行为。二是已拟定《医疗设备全周期管理制度》(试行),从计划、采购、使用、维保等16个方面制定记录和管理措施,明确了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责任人,指导下属单位规范开展医疗设备的管理。三是计划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在全系统部署医疗设备的全周期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四是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完善对各单位目标考核细则,重点关注计划制定、执行等环节,同时准备在半年和全年检查中督导、考核医疗设备全周期管理情况。

9.关于第9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建立金坛区医疗设备调研专家库:将全区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调研时随机抽取;争取将常州市和周边镇江、无锡、苏州等地医学会以及三级医院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专家库;特殊情况下,如遇到调研专家极少的特殊设备(如PT—CT等)时,将邀请省级医院的相关专家参与调研。)

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已基本建成金坛区医疗设备调研专家库,4月份已完成对全区医疗机构各专业人员的摸底,将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专家库,并且积极对接市医学会、省医疗设备采购专家库,争取纳入更多的区外高水平专家,目前已入库专家80余人,涉及我区和常州、镇江,年内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一次扩容升级。开始实施调研专家随机抽取,已有常州一院专家经抽取参加调研,主要方法是分层抽取,即第一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的调研专家范围选三级医院的,其他医疗机构的调研专家以县级医院为主,随着专家库的扩容,最终实现论证专家全部随机抽取。

10.关于第10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对廉政风险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完善排查机制,明确排查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确保排查工作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将排查工作纳入年底考核。)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3月5日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观看警示教育片《慎微》。6月6日召开全系统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邀请区委党校老师专题辅导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区监委领导结合重点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授课,观看警示教育片《折翅的天使》。开展医疗设备采购廉政风险点排查,围绕医疗设备采购计划编排、实施、资金支付等各环节全流程,深入细致排查风险,制定对应防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将排查工作纳入年底机构考核。

11.关于第11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明确将医疗设备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决策范围,并规定具体的决策程序和要求,党内会议对医疗设备采购决策进行全程监督。)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出台《常州市金坛区卫健局党委 区卫健局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将医疗设备采购纳入“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范围。文件中明确决策方式采取党委(党组)会、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等会议方式,按票决制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并全程监督。

12.关于第12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要求各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进行充分调研,提高调研评估质效。充分发挥如“泰茂医械云管理平台”等信息化平台作用。完善评估指标体系,确保评估指标能够全面反映医疗设备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已出台《金坛区卫健系统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流程》,要求各单位对采购项目进行充分调研,重点围绕采购必要性、合理性、价格预算可行性等,采购计划必须经行政办公会等机制确认,经挂钩领导审核。同时要求局体改科教科联合财务科、医政科对各单位年度设备采购计划进行论证,紧扣医院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条件、实际配置需求、资金资源状况等因素,牢牢把紧采购必要性和可行性关口。组织卫生健康服务保障中心、金坛第一人民医院等配有“泰茂医械云管理平台”的单位,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检索、比对计划采购设备的配置、性能、用途、价格,摸准最新行情,精准制定采购需求。在《医疗设备全流程管理制度》专门设立“效益分析管理”章节,从利润率、故障率、运行成本等各方面完善医疗设备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反映医疗设备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四)关于“计划外采购审批手续缺失。”问题的整改

13.关于第13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印发《金坛区卫健系统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流程》,加强对申报年度采购计划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在申报计划时能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条件、实际配置需求、资金资源状况进行可行性综合分析能力。)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已于1月份印发《金坛区卫健系统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流程》,在全系统规范计划申报工作,并通过年终检查、年度采购计划现场论证、征求综合目标考核意见等机会开展指导,提升各单位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的能力。

14.关于第14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采购计划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性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或未纳入《卫健系统年度项目采购计划及清单》的应急、特殊情况下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及时报区卫健局体改科教科,按以上流程,提交区卫健局局党委会研究决定,通过后,再进行平台申报,对预算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采购应在常州政府采购网上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须公示满30天),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采购程序。)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金坛区卫健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金坛区卫健系统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流程》文件,明确因特殊原因造成计划外新增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申报流程,由采购单位完成内部论证,报区卫健局体改科教科,体改科教科按流程会同业务科室、财务科完成调研论证后,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再进行采购。

(五)关于“预算管理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

15.关于第15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采购单位加强前期医疗设备调研,制定合理的采购预算方案。局相关科室组织论证,确保预算科学规范。)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一是要求采购单位充分调研,充分发挥“泰茂医械云管理平台”的功能,有效利用院内调研的机会,摸准最新行情,制定合理预算。二是改进年度采购计划局级论证工作,体改科教科联合财务科、医政科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条件、实际配置需求、资金资源状况等因素对各单位的采购计划进行严格论证,纠正不合理的需求和产品价格,2024年经论证减少预算8万余元。三是通过层层培训,确保内控制度人人知晓,同时在机构考核中加大对计划外采购审批的考核。

(六)关于“需求设置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16.关于第16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督促采购单位严格按照金坛区现行政府采购制度开展进口产品和国产设备采购,做好全周期管理。)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体改科教科做好进口产品论证工作,对全区进口产品进行论证;会同卫生健康服务保障中心指导并督促各采购单位按照现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并对采购后的设备进行全周期管理。

17.关于第17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严格对照政府采购法、常州市政府采购领域负面清单等法律法规,加强采购单位内部采购人员政府采购专业知识的学习。)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5月24日—26日组织财务、采购人员参加了“巡查背景下卫健系统采购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及全过程风险把控、审计监督重点专题培训班”。5月28日邀请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专家就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专题培训,局机关和下属单位采购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共80人参加。

18.关于第18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采购活动中,采购代理机构如有违规行为,交由财政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交由财政监管部门处理。

(七)关于“进口产品论证漏洞明显。”问题的整改

19.关于第19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建立健全医疗设备进口产品论证制度,明确论证的目的、原则、流程和要求,确保所有进口医疗设备在采购前都经过严格的论证程序。)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按照最新采购要求,完善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金坛区卫健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执行财政部《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采购进口设备必须进行进口产品论证,明确论证的目的、原则、流程和要求。2024年已集中开展进口设备和单一来源论证10场,重点围绕进口产品先进性和国产不可替代性进行。

20.关于第20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于需要采购进口医疗设备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论证。计划国产设备的,严禁无审批变更进口设备。)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已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于需要采购进口医疗设备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论证,严格禁止在无审批的情况下将国产设备更改为进口设备。

21.关于第21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严格限定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明确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避免滥用单一来源采购,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严格单一来源的论证工作,避免滥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况。5月出台了《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工作流程的通知》(坛卫〔2024〕91号),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规范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流程三方面规范单一来源采购工作。

(八)关于“违规评标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22.关于第22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加强对采购单位和第三方代理机构监管,严格执行现行政府采购流程。)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根据《金坛区卫健系统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流程》(坛卫〔2024〕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金坛区卫健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坛卫〔2024〕79号)和《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工作流程的通知》(坛卫〔2024〕91号),指导并监督各采购单位和卫生健康服务保障中心严格执行采购流程,加强流程监管。

(九)关于“多家公司涉嫌串标围标。”问题的整改

23.关于第23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公开、透明、公正的采购机制,加强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审核,严禁同一投标人代表不同公司。对涉嫌串标围标的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指导并监督各采购单位和各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审核,严禁同一投标人代表不同公司。对涉嫌串标围标的供应商交由财政监管部门处理。

(十)关于“合同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出实质性修改。”问题的整改

24.关于第24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加强对医疗设备采购过程的监管,特别是合同订立、履约的督促。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参与医疗设备采购的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制定《卫生健康服务保障中心2024年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从综合管理、业务管理、设备论证、法治建设、财务管理、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医疗设备采购进行监管打分。

25.关于第25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开展投标文件规定学习的培训,对未按投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供应商报财政监管部门进行限制或禁止参与未来的采购活动。)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5月24日—26日参加了“巡查背景下卫健系统采购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及全过程风险把控、审计监督重点”专题培训班。5月28日开展了政府采购工作培训。下一步,继续组织投标文件规定的培训,并建立违规黑名单制度。

(十一)关于“提前支付货款。”问题的整改

26.关于第26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督促采购单位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审核,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进行结算,不得提前支付。)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已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设备等相关款项支付流程的通知》,严格规范款项支付流程,实施定期检查,要求查验发票真实性、验收合格单、采购订单、合同或协议、人员签字,强调注意支付的金额与方式与合同或协议一致。

(十二)关于“未按合同收取延期交货违约金。”问题的整改

27.关于第27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加强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审核,制定医疗设备采购统一合同模板,明确要求合同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对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具体约定。)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开展合同审核,指导各下属单位建立合同审核制度,联合法律顾问抽查各单位合同履行情况,以审核促履约。二是拟定《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与流程》,制定《医疗设备销售合同》模板,明确设备参数、交货方式和时间、售后服务要求等11项内容,做到有据可依。

28.关于第28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督促采购单位制定对于医疗设备延期交货处理办法的可行性方案,确保合同条件得到有效执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怠于履行合同追偿权利、造成公共利益受到损失的责任人进行追责。必要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确保合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对巡察中发现的医疗设备延期交货行为追缴违约金,要求各单位建立违约延期交货处置方案,强化契约精神,做到有违必纠,同时联合法律顾问,加强合同审核,抽查履约情况。

(十三)关于“验收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29.关于第29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在采购单位内部成立专门的采购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维护、报废等工作。)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已在采购单位内部成立专门的采购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维护、报废等工作。

30.关于第30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制定统一的验收材料编制规范,明确验收材料的内容、格式和要求,确保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已编制《医疗设备全流程管理办法》初稿,从“入库管理”和“安装验收管理”环节,明确验收的人员、程序、内容和记录,使验收成为关口,保障设备质量。

(十四)关于“维保跟进保障不力。”问题的整改

31.关于第31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采购单位加强对维保预算调研,严格按照现有政府采购制度开展维保采购。)

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由保障中心负责,常态化指导各单位进行维保预算调研,重点掌握在岗设备的性能状态,合理制定维保方案。研究探讨县域打包维保方案。

32.关于第32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建立采购单位医疗设备维保采购管理制度,明确维保采购的流程和标准,完善维保采购审批制度,对维保采购进行严格把关,避免重复采购。)

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金坛区卫健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和《金坛区卫健系统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流程》,明确维保的采购与医疗设备的采购同要求进行、严格把关。即将出台《医疗设备全流程管理办法》,明确“维护保养管理”,要实施三级保养制度,做到定人定点负责。

33.关于第33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加强医疗设备的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登记制度,形成一设备一档案。规范设备全周期管理,实现对设备维保情况的实时监控和预警,避免重复维保的发生。)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组织卫生健康服务保障中心加强对医疗设备的信息(含维保)管理,通过开展指导和检查,促使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落实建档、监控等管理措施,增强设备管理的能力水平。修订卫生健康服务保障中心2024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对每家单位设备管理的指导检查不少于2次。

34.关于第34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规范合同订立,加强采购单位内部审核。)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金坛区卫健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和《金坛区卫健系统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流程》,明确维保的采购与医疗设备的采购同要求进行,包括合同订立、内部审核。即将出台《医疗设备全流程管理办法》,提供了合同模板。组织卫生健康服务保障中心加强对维保合同订立的管理,通过开展指导和审核,促使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重视,增强合同环节的规范性。卫生健康服务保障中心在对机构考核中增加维保采购分值,强化日常指导和一年2次检查的机制。

(十五)关于“部分设备基本闲置。”问题的整改

35.关于第35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及时补充和调整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技能的医务人员,以填补现有人员在设备使用方面的不足。)

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水北中心卫生院已整改到位,金坛第一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二院、区三院、西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人员,设计具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使操作人员全面了解设备结构、原理、性能,正确操作维护相关设备;其他单位摸排部分闲置设备,及时补充和调整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技能的医务人员,以填补现有人员在设备使用方面的不足。计划在2025年2月全部整改到位。

36.关于第36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加强采购前调研,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和使用情况。)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通过局、院两级论证,增强设备采购计划的科学性,避免发生闲置。体改科教科联合财务科、医政科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条件、实际配置需求、资金资源状况等因素对各单位的采购计划进行严格审批。各单位依据《金坛区卫健系统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流程》《关于进一步规范金坛区卫健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做实院内论证。

37.关于第37条整改措施的进展情况。(建立闲置设备库,加强系统内统一调配,减少资源浪费。在相关科室科学合理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报财政局审批后,进行资产调配,确保设备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2024年5月,局财务审计科对本系统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资产摸底梳理,对于各单位上报的闲置设备进行登记备案,建立闲置设备库台帐,为相关科室统筹调配闲置设备做好基础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卫健局党委将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努力以整改落实的成效推动医疗设备采购工作规范化。

(一)明确目标,继续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区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要求,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条条有成效。

(二)巩固成果,严抓整改后续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关于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和整改问题中的易发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各项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对整改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内部管理,以更宏观的视角审视工作,标本兼治,扩大整改工作成效。

(三)健全机制,促进工作规范化。自觉将区委专项巡察指出的意见和建议当作目标和追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狠抓医疗设备采购工作各环节责任落实,健全医疗设备采购全周期管理体系,强化医疗设备采购全周期管理举措,坚决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隐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9)82888239;邮政信箱: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金坛区卫健局办公室);电子邮箱:jtswsj@163.com。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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