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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24年度常州市金坛区卫健局机关新录用人员下派基层单位锻炼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338991665b/2024-00024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24〕109号 发布机构 卫健局
产生日期 2024-06-19 发布日期 2024-06-2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各相关单位: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卫健局《关于组织区卫健局机关新录用人员到基层锻炼的实施意见》(坛卫〔2017〕119号)文件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下派区卫健局机关新录用局财务(审计)科科员王凌、医政(中医)科科员于璐、局公共卫生科科员何洵3位同志至相关单位学习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王凌:局财务(审计)科科员下派单位:常州市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锻炼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于璐:局医政(中
 
关于2024年度常州市金坛区卫健局机关新录用人员下派基层单位锻炼的通知
坛卫〔2024〕109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卫健局《关于组织区卫健局机关新录用人员到基层锻炼的实施意见》(坛卫〔2017〕119号)文件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下派区卫健局机关新录用局财务(审计)科科员王凌、医政(中医)科科员于璐、局公共卫生科科员何洵3位同志至相关单位学习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王凌:局财务(审计)科科员

下派单位:常州市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

锻炼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于璐:局医政(中医)科科员

下派单位: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金坛区卫生监督所、常州市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

锻炼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9月30日下派至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10月1日—2024年11月10日下派至常州市金坛区卫生监督所;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2月31日下派至常州市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

3.何洵:局公共卫生科科员

下派单位:常州市金坛区疾控中心、常州市金坛区卫生监督所、常州市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和常州市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

锻炼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31日下派至常州市金坛区疾控中心;2024年9月1日—2024年10月13日下派至常州市金坛区卫生监督所;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1月17日下派至常州市金坛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31日下派至常州市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下派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好下派人员的工作,指派综合素质较强的同志按照坛卫〔2017〕119号文件要求和相应的锻炼学习内容纲要进行“传、帮、带”工作,同时做好下派锻炼人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并及时反馈至区卫健局组织人事科,确保局机关新录用人员到基层锻炼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附件:1.王凌同志锻炼学习内容纲要.doc

            2.于璐同志锻炼学习内容纲要.doc

            3.何洵同志锻炼学习内容纲要.doc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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