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王维维同志任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其区朱林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史八云同志任区薛埠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免去其区薛埠镇茅麓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华卫权同志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其原职务待遇至实际任职年限;
免去荆建忠同志区薛埠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其原职务待遇至实际任职年限;
免去吴华芳同志区医疗急救站站长职务。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