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现将《常州市金坛区“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在贯彻落实“1+N”行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区司法局、区法宣办。
常州市金坛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
2024年5月20日
常州市金坛区“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
法律明白人”行动实施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服务中的作用,根据2023年12月7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司发通〔2023〕75号)(以下简称“1+N”行动)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以“1+N”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质效,强化激励保障,形成整体合力,为全面依法治区夯实基层基础。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1+N”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互帮互学、相互促进、注重实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和法律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在全区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已培养一千两百余名“法律明白人”的基础上,通过2024年、2025年两年努力,使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明白人”的培训更加常态化、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1+N”行动始终,使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转化为基层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
(二)密切工作衔接机制。适时举办全区“1+N”行动启动仪式,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和村(居)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结对,2024年6月底前,全区各镇(街道)全面完成村(居)法律顾问与所在村(居)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结对共建书的签订。畅通面对面工作渠道,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乡村“法律明白人”熟悉辖区公共事务、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把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室、调解工作室、百姓评理说事点等场所,打造成“1+N”行动密切协作、工作有机衔接的平台,双方定期交流信息、研究推进工作。
(三)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将指导、培训“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工作纳入村(居)法律顾问职责范围及服务内容。指导、督促村(居)法律顾问在驻村(居)“问诊”期间,面向“法律明白人”开展经常性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活动,每年对所属村(居)所有“法律明白人”开展2次以上法治培训,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共同推进依法治理。在村(居)法律顾问参与起草、审查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参与经济项目谈判、签订重要合同,进行有关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论证等工作过程中,积极吸纳“法律明白人”参与,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从源头上提升基层组织依法办事水平。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要共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共同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推动结对全覆盖。要按照“1+N”行动工作目标,以镇(街道)为单位,到2024年6月底前实现所有村(居)法律顾问与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结对共建签约全覆盖。已签约的共建书原件由所在镇(街道)司法所统一留存备档并监督落实,同步将影印件送交各村(居)、法律顾问。各镇(街道)汇总结对情况后,填写《常州市金坛区镇(街道)“1+N”行动结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6月底前报区法宣办,可结合即将开展的镇(街道)“法律明白人”2023—2024年度考核速评和信息完善工作统筹落实。
(二)规范“法律明白人”培养。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明白人”的遴选、培训、使用和动态管理,切实有效提升“法律明白人”的履职能力。对因区划调整的,要及时调整厘清指导管理关系;对因工作岗位变动、身体等原因无法履职的,要予以辞退;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经考评不合格等情形的,要及时清退。
(三)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要积极探索创新,为“1+N”行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机制、人才、物质等保障。结对联系工作开展后,村(居)应如实记录结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及相关情况。各镇(街道)司法所除负责辖区内所有村(居)“1+N”行动结对共建协议的留存备查外,对各村(居)结对活动开展情况需做好年度指导、核实、汇总,每年年底前将《常州市金坛区镇(街道)“1+N”行动结对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区司法局普治科。区司法局将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积极选树先进典型经验,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推荐各级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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