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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9080/2024-0000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1-22 公开日期 2024-01-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区民政局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共公开信息52条,其中区划地名相关信息4条,社会组织相关信息29条,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机构概况类信息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养老服务类信息2条,社会救助类信息1条,残疾人两项补贴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条。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信息29条,行政处罚事项信息0条、行政强制事项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区民政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民政局能够按照区委区政府对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公开时限之前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公示。对公开的文件予以严格筛选,对可以公开的文件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层层签署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并予以公开,确保将人民群众所关切的政策信息及时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依托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这一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示公告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根据局领导任务分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同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区民政局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信息29条,行政处罚事项信息0条、行政强制事项信息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区民政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区民政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公开。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差距,主要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公开的内容的多样性还有待提高;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大学习力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并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促进政务公开规范、政府政策透明、政务服务高效。二是充实公开内容。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民政信息动态,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进行公布;三是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公开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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